明代衡王府石坊进行修缮

发布时间:2012-02-29 浏览次数:

10月16日,明代衡王府石坊开工修缮,工期约2个月。这次大规模修缮由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负责实施,保护方案由山东省文物保护中心提供,经有关专家讨论后确定的。通过竞标,聘请具有一定古建筑保护资质的单位施工,市文物局将派专员现场督察。

衡王府石坊位于我校院内。1987年,青州市人民政府将石坊辟为街头公园,免费对游人开放。1990年,衡王府石坊被公布为“青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”。1992年,衡王府石坊被公布为“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”。2003年,经青州市人民政府批准,我校投资20多万元修建了衡王府石坊园,设立了铁栏蘑菇石围墙进行保护,并有专人管理至今。为配合搞好此次修缮工程,确保施工安全,我校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,并责成管理人员加强对外来人员做好告知和说服工作,修缮期间严禁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入园休闲和参观。

据史料记载,明成化二十三年(1487年),宪宗朱见深封第七子朱祐楎为衡王。弘治年间(1488—1505年)在青州南阳城兴建衡王府。明嘉靖年间(1522—1566年),在衡王府南侧增建石坊两座。两座石坊形制相同,均为四柱三门式结构,南北相距43.5米,每坊各由32块巨石构筑而成。石柱南北两侧镶有圆雕蹲龙,每坊8尊。中门上方各嵌巨石匾额,皆剔地阳文楷书,南坊为“乐善遗风”、“象贤永誉”,北坊为“孝友宽仁”、“大雅不群”,匾额四周均饰浮雕二龙戏珠图案。衡王府石坊历史悠久,形制恢宏,装饰华丽,雕刻精细,为我国明代石坊中的精品。明亡,衡王府被夷为平地,地上建筑仅存两座石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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